外地人南昌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处理?

导语 在南昌上班离职后,若本人外地户口,即将离职回户籍所在地,公积金是否可以转移至户口所在地,若不能,应当如何办理提取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在户籍地已经上班公积金有接收单位。

  若您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原单位已为您办理了封存手续(如封存手续是单位通过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办理的,还需办理封存业务月度的汇缴核定已通过管理中心审批,具体情况请咨询单位经办人),现已重新就业,新单位已在外地公积金中心为您设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且未申请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将原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移至外地公积金中心,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所需材料:本人持相关材料到外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具体所需材料可咨询外地公积金中心),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与管理中心联系申请转移。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若在户籍地没有单位接收公积金的,可以带上以下材料去公司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

  2、身份证原件;

  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个人银行卡原件;

  4、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

  5、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簿原件;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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