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导语 南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符合条件后,可通过单位在网上申请。具体操作指南入学:

  南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

  申报条件:

  1、符合《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 A、B、C、D类条件

  2、通过所在单位申请南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3、所在单位为企业的,应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市缴税和参加社会保险。

  说明:中央、省属驻昌单位符合A、B类人才条件的需要申请人才分类认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申报流程:

  办理网站:南昌人才网(http://www.ncrcw.com.cn )

  1、申报。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常年接收申报,申报对象本人或引才单位通过南昌人才网下载《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相应受理单位。

  2、受理和初审。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材料不完整或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中央、省属单位人才申报,由中央、省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受理并初审;市属单位人才申报,按隶属关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直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受理并初审;县区(开发区、新区)属用人单位(含民营企业)人才申报,由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局受理并初审。各受理单位对照《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推荐意见,并提交至服务窗口,由服务窗口统一报审核部门。其中A、B、C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统一提交至市人才服务中心服务窗口,D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统一提交至市直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开发区、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服务窗口。

  3、审核。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一般每季度集中审核一次。其中A、B类人才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共同审核认定,C类人才由市人社局会同涉及人才荣誉或奖励项目的市级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审核认定,D类人才一般由县区(开发区、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市直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C、D类人才审核后需由审核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审核通过的,经核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选,在南昌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认定及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牵头成立的市人才分类协调小组认定人才类别,录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并发放“人才一卡通”。对分类标准中难以界定的“偏才”“专才”和属于“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认定工作,由市人才分类协调小组组织认定,提出认定意见。

  申报材料:

  (一)《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二)身份证件;

  (三)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才的,提供营业执照;全职引进的人才需提供《南昌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属于拟列入引进对象的,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的证明;

  (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五)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证书,或有关认定文件;

  (六)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如

  其职称是在外省(含中央在昌单位)评审通过的,原职称须经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重新确认。申请高级技师条件认定的人员,如其职业资格证书在外省取得,须按我省有关规定对证书进行复核认定;

  (七)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

  主要荣誉、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

  (八)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九)其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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