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证书/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及条件一览

导语 人社部印发《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起在全国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说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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