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教师证办理指南

南昌教师证报考指南为你带来南昌教师证报考条件、报考材料、报考流程、报考时限及费用等关于南昌教师证报考信息,希望能帮到你。

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认定对象

1.江西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江西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赣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报考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符合认定条件的本地高校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认定机构。

(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详见各县区认定公告);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填写邮寄地址,其证书由市教育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申请人本人。

(3)体检表(附件2);各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应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医院在申请人员体检后,出具体检报告给申请人(申请人上传本人体检报告至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报名系统中核验),并将体检结论和体检报告PDF版汇总报认定机构,各认定机构根据体检结论进行认定,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4)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7)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8)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认定机构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9)各县区认定机构于规定时间前收集并核验完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复印件,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复印件由各高校统一收集后交认定机构,逾期未交的视为认定不合格。

(10)申请人需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认定情况;各认定机构将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给申请人留言、发送认定情况,如申请人未及时按认定机构留言提交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

(11)教师资格证明由各县区认定专家委员会出具(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具体受理申报时间、现场确认和体检等环节时间以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根据认定机构安排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网上办理等)进行审核确认。

1.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认定机构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三)体检

各认定机构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各认定机构确定。

报考费用

报考费用:按每考生70元/科的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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