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不同购房类型的提取证明材料

  本文详细介绍了南昌住房公积金不同购房类型的提取证明材料,包括:购买商品房、购买二手房、购买公有住房、购买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转完全产权的、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购买农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的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购买商品房

购买商品房的:

(1)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书原件;

(2)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购买二手房

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存量房):

(1)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以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2)契税完税凭证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

(3)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存量房)的,需提供首付款证明材料、借款合同和《个人征信报告》(或贷款银行个贷部门出具的还款凭证)。

购买公有住房

购买公有住房的:

(1)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自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为起始时间);

(2)财税专用付款凭证或购房发票原件。

购买拆迁安置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1)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原件(以付款凭证或安置房凭证载明时间为起始时间);

(2)财税专用付款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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