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

导语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我省的考务工作具体由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注册管理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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