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一站式”服务中心15日正式启动
为了缓解南昌市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保险公司共同成立了“一站式”服务中心,中心位于南昌市阳明路49号,7月15日正式启动。中心由各财产保险公司派员进驻集体办公。此外,中心内还设有交警警务室和咨询室,为事故当事人提供服务。
南昌市交管局表示,以后,根据南昌市的实际需要,还将增加服务分点。
6时至22时发生的交通事故才适用“一站式”服务
适用于“一站式”服务的车辆必须是在南昌市范围内投保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单方直接车、物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或者非机动车损坏,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行驶,且无人员伤亡。此外,只有6时至22时发生在南昌城区(指南昌的5个区、5个开发区,不包括4个县)道路上的交通事故适用于“一站式”服务。
五种车辆不能享受“一站式”服务
虽然满足以上列出的情形,但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车辆依然不能享受“一站式”服务: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它设施的。
指定时段外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先撤出现场
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或者在外省、市投保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迅速撤出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立即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理赔手续,或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事故发生后需填写《记录书》
发生了适用于“一站式”服务情形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先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及时填写《记录书》,并由双方共同签名。如需办理保险理赔,双方约定具体时间,在办公时间的8时至18时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记录书》可在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所及各保险公司营业窗口等地点免费领取,复印有效。如发生事故时没有携带《记录书》,当事人可按《记录书》内容做好文字处理,作为下一步处理事故的文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