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萍乡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导语 2024年萍乡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75名,其中市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3人,区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2人,本次招聘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024年萍乡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一、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7:00

  (二)网上缴费: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7:00

  (三)公布取消、核减的岗位:4月29日

  (四)网上改报:4月30日9:00-17:00

  (五)打印准考证:5月20日9:00至5月25日9:00

  (六)笔试:5月25日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专业要求

  (一)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点此查看)。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点此查看)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说明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二)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大学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专业不限的岗位,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的岗位。

  (三)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四)关于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五)关于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六)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方可报考,如岗位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还需取得相应专业的学位证书。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要求

  (一)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二)除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四)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不具有两年择业期)。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问题

  (一)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二)非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可使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对应层次年龄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关于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一)国内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问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报考问题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六、关于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含)。

  年龄计算方法为:年满18周岁,指2006年4月19日(含)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8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七、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须提供三级医院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或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三级医院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二级医院工作经历: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或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二级及以上医院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视同具有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八、要求具有资格证等的岗位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除特殊说明外,考生需在报名结束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成绩通过能够取得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毕业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成绩通过能够取得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除特殊说明外,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执业范围均应与招聘岗位一致。

  九、关于限户籍的岗位要求

  限户籍的招聘岗位,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要求

  江西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9年4月19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下编手续办理时间或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合同书等书面手续签订时间为准)。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需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十一、关于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问题

  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未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不得报考(以编办办理下编手续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十二、关于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问题

  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十三、其他报考条件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十四、关于编制备案制有关待遇

  编制备案制人员,由机构编制部门单独造册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与现有事业编制内人员同等参与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并按相应岗位级别核定工资标准。

  有关问题详询中共安源区委编制办公室0799-6663372;

  中共上栗县委编制办公室0799-3816806。

  十五、关于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要求

  对低保保障家庭、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此类人员应于4月23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WS+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pxrsks@163.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如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考试成绩,并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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