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 南昌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本次教资认定机构、认定条件、认定流程等详见正文。

  ➤2022年下半年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必须持有南昌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下同)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在南昌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南昌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南昌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昌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人员。

  3.在南昌市就读的专升本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南昌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昌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2022年9月28日8:00-2022年10月14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网上确认

  此次信息确认实行网上确认。申请人必须完成第一步网上报名才可进行网上确认操作,并于2022年10月1日-10月14日登录网站(http://jqc.nanchangpost.com),按流程提交所需材料。

  网上审查所需材料:

  (1)申请人拍照上传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件,在南昌市就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上传学生证。

  (2)证书照片。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3)邮寄地址信息。

  (4)学历证书(在南昌市就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按已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5)普通话证书。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6)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7)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体检

  申请人于10月15日-10月31日前往指定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办法,体检合格方可认定。后续会于10月15日前发补充公告公布指定医院名单,请关注南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据实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书》由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五)教师资格证明由各县区认定专家委员会出具(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四、违规处理

  (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

  对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违规、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附件:

  1.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2.南昌市2022年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高校)

  3.南昌市2022年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县区)

  4.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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