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个县(区)试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导语 昨日,江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布置会召开,2014年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从9月开学后在南昌县等11个县(区)先行试点。更多具体内容请查看全文。

  原标题:今年9月起江西11个县(区)试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8月12日,江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布置会召开。据悉,2014年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从9月开学后在南昌县等11个县(区)先行试点。

  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是破解城市“择校热”、大班额难题的根本途径,是深化教师人事制度综合改革的难得契机。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在全省推开,逐步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

  根据会议要求,各地要根据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要求,坚持教师队伍结构调整与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教师调整补充与培训提高相结合,组织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推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级领导(不含村小)实行轮岗制度,轮岗后人事关系转入新单位。教师实行双向交流制度,交流期间,原学校保留其人事关系和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交流期满,原则上返回原学校,经个人申请,学校报相关部门同意,也可调入到交流学校。

  2014年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将在南昌县、浔阳区、横峰县、金溪县、上高县、新干县、会昌县、珠山区、上栗县、分宜县、月湖区等11个县(区)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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