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南昌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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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4]6号《关于2014年江西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4]7号《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通知》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14年做好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程序按《江西省2010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执行。

  二、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按照赣教师字[2014]7号要求,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基于计算机的考试办法。具体事项详见《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考试报名参照公务员招考办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合格后,在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时,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教师资格所应具备的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或填报虚假信息被取消认定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教师资格认定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5月9日

  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申请报名。采取“属地化”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申报教师资格审查及认定。

  (2)补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4年3月10日8:00—21日17:00

  报名网址: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

  江西教师网,www.jxteach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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